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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撫養費程式

子女撫養 閱讀(3.13W)

法院起訴撫養費程式

其實在我們平常的生活當中,我們就經常看見在夫妻之間離婚了之後,夫妻雙方對於子女撫養問題存在著比較大的爭議和糾紛。所以一旦產生糾紛之後就會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法得到完善,那麼他們就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起訴。因此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關於起訴撫養金的程式是什麼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點向法院起訴時我們應該提交哪些材料呢

依據由誰舉證就需要由誰來主張,所以該原告應該向法院起訴時,準備好以下的材料:

第一個要提交的是能夠代表原告資格的一些材料,例如結婚證、港澳同胞回鄉證、護照戶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證,如果這些材料沒有原件的話也可以提交影印件,另外如果原告不是個人而是企業單位,那麼作為原告應該提交商業登記證明材料以及營業執照,這個需要提交的是影印件。

第二個需要提交的是一些證據,其能夠代表原告的訴訟主張。舉個例子就是:借條、欠條、協議或者是合同都可以。

第三個需要提交的是一些書證,其由相關當事人提交給法院,相關當事人應該在證據清單上詳細的寫出證據的頁數以及名稱,注意該證據清單是一式兩份。在相關的法律承辦人對此證據進行核實以後,相關的證據清單由相關的承辦人在其上簽字蓋章以後,一份用於備案另外一份交給當事人。

第四個就是在當事人把有關的證據材料提交和一些手續全部辦完之後,一般在七天之內,立案庭就會對其進行核實,如果滿足立案的要求,那麼立案庭就會辦理相關的立案手續。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條件那麼立案庭就會對其依法裁定,不讓其立案。

第五個就是噹噹事人在接收到受理通知書的那個時候開始算起,與立案有關的訴訟費用以及應該交的案件受理費在七天之內預交。但是並不一定必須在七天之內交齊。遇到了一些困難,無法在七天之內交齊,那麼可以向法院提出免交減緩的書面申請,這必須是在預交期之內進行。但是如果書面申請的免交減緩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批准或者是超過期限之後仍然沒有交齊,那麼該訴訟就會被法院自動裁定為撤除。在相關的立案手續辦完之後,法院就會對案件進行排期開庭,這個時候當事人必須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且最後的訴訟費需要當事人在結案之後到財務室結算,不夠的要進行補充,多的會給予退還。

第二點關於起訴訴訟費的程式,提起民事訴訟是當事人最有效的一種維權方式,並且可以通過法院判決相關的給付責任由對方來承擔。

在訴訟的時候,首先應該提交的是起訴書,然後看對方有多少當事人,那麼我們就提供多少副本。作為當事人,雙方的當事人都應該寫清楚自己的住址 、籍貫、姓名以及年齡。另外,如果當事人是單位的身份,那麼就應該寫清楚相關單位的負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以及單位名稱。最後起訴書的正文當中應該寫清楚起訴的理由,事實以及請求事項。在起訴書的尾部必須要蓋公章或者是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