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內撫養費起訴流程是什麼?
婚內撫養費起訴流程是不存在的,只有離婚的時候才存在撫養費的支付。
關於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給付問題,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
二、怎麼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呢?
追索、增加撫養費起訴狀、起訴書有什麼範本?
怎麼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呢?根據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援在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發生困難時,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當初離婚協議對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安排,並不妨礙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對於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同樣不存在不妨礙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時向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父母雙方對於增加撫養費的請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申請實在是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不得已的選擇。這個可以根據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或者另行提起離婚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訴訟。
可能很多普通老百姓認為,結婚期間孩子的撫養費用,對方也需要進行支付,尤其是男方在外工作,女方在家帶孩子的話,這種思想就更加嚴重了,但是實際上撫養費用這個詞語只能存在於離婚之後,在結婚期間,是不存在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用進行起訴的狀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