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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1.48W)

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一、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一)協商解決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最好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在夫妻離婚時或離婚後,雙方可以通過各種聯絡方式,比如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進行協商。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撫養費、在什麼時間支付、以什麼方式支付。夫妻協商解決撫養費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畢竟撫養費的最終受益者是孩子。在協商解決孩子撫養費問題時,夫妻雙方最好將撫養費協議予以公證,防止日後發生糾紛。

(二)起訴解決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問題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一個對孩子成長最為有利的撫養費金額,並且對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申請強制執行

當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關於離婚後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判決時,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費用是由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來進行給予,如果一方拒絕的支付,那麼就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確保自己的權益,如果在判決了之後還不履行自己的責任,那麼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從而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孩子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