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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1.89W)

未婚生子男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在未婚生子的情況中,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必須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和待遇,非婚生子女出生後其父母對其有撫養責任,如果孩子是跟隨母親一方生活,那麼男方應該定期或者一次性給予孩子相關的撫養費用。但是如果未婚生子男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法律對於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問題有何規定?

未婚生子男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男方不給撫養費的,可以以以孩子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支付扶養費、教育費。法院起訴勝訴後仍不給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父母對孩子都有撫養義務,拒絕執行撫養義務的父母,應該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如果父親一方拒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母親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判決被告必須支付撫養費。判決生效後依然拒絕執行的,原告可以繼續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