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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對方有孩子撫養權嗎 | 再婚對撫養權有影響嗎?

子女撫養 閱讀(2.91W)

再婚對方有孩子撫養權嗎,再婚對撫養權有影響嗎?

離婚糾紛出現後往往導致糾紛出現的原因就是撫養權的糾紛問題,在法院判決撫養權後另外一方獲得探視權的同時還需要按月給予孩子撫養費,但是之後用有撫養權的一方再次結婚的話,很多人就想要了解是否可以更換撫養權所屬,想要得知再婚對方有孩子撫養權嗎。

再婚還會擁有孩子撫養權嗎?

對方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並非另一方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定事由,僅以此為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該意見又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則應當予以准許。

再婚對孩子撫養權有影響嗎?

再婚對於撫養權並不會有所影響,不過只要滿足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即可對撫養權進行變更,當然雙方協商一致的話是可以直接進行撫養權變更的。

相關法律知識: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再婚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如果對方擁有撫養權的同時再婚且擁有撫養孩子的能力的話,撫養權一般是不會進行變更的,如果想要變更撫養權的話,除非對方無力對孩子進行撫養或者是出現意外情況出現,再婚對方有孩子撫養權嗎這樣的問題答案就是再婚並不會改變撫養權,但是滿足一定條件時我們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