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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拒絕撫養子女嗎

子女撫養 閱讀(4.84K)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債務承擔等做出處理,其中關係到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有的人會問,離婚後可以拒絕撫養子女嗎?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離婚後可以拒絕撫養子女嗎

一、離婚後可以拒絕撫養子女嗎

有的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歸對方撫養,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盡義務,就是和子女斷絕關係了。那麼離婚後還有義務撫養孩子嗎?

對於離婚就不用再管孩子這種想法不僅違背了起碼的家庭道德,同時還違反了法律規定。因為民法典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誰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要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出現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學等新的情況,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育費。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傷殘等無力繼續撫養,或有虐待子女等行為,另一方還有權主張變更子女歸自己撫養。拒絕按法律文書撫養子女的一方會被法院處以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能構成遺棄罪。所以,離婚後父母仍然必須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二、父母對子女有哪些撫養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應當負擔的義務有:

(1)保護子女的身體健康;

(2)照顧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子女財產;

(4)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處分其財產;

(5)代理子女進行民事活動;

(6)代理子女進行訴訟;

(7)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父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雖然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但是這種撫養不是無限期的。父母不能養子女一輩子,子女長大成人,參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獨立生活時,父母就不再承擔撫養義務。反過來,在父母年邁,生活困難時,子女還必須盡一份義務,贍養父母,照顧他們的生活。

只要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父母都是有撫養義務的,並且這個義務還是法定的,一般來講也是不允許免除的。但要是父母一方具有特殊情況,就包括無勞動能力或者去世的話,此時才能適當的減免撫養義務。但通常是不可以拒絕撫養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