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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歸男方離婚女方用給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1.31W)

孩子歸男方離婚女方用給撫養費嗎?

在大城市,居民離婚的情況很普遍,涉及到孩子的話,雙方最好能夠協商的方式確定撫養權。在離婚案件中,大部分和爭奪孩子撫養權有關。一般情況下,孩子是由女方撫養的,但是也有男方撫養的情況。那麼,孩子歸男方離婚女方用給撫養費嗎?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做個簡單分析。

一、孩子歸男方離婚女方用給撫養費嗎?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通過本文,小編給大家分析了孩子歸男方離婚女方用給撫養費嗎這個問題。雙方離婚後,孩子歸男方直接撫養的,女方要承擔撫養費,數額和支付方式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清楚。女方不得以沒有工作拒絕支付,否則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強制執行,凍結相關財產抵扣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