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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可以嗎?

子女撫養 閱讀(2.16W)

一、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可以嗎?

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可以嗎?

一般情況下,父母離婚時,子女只隨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較多地隨一方共同生活。但依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根據此規定,父母雙方輪流撫養的,一般需要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認可。採用這種撫養方式,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要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並要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有時候,雙方達成協議後,其中一方或雙方反悔,不履行協議,這時雙方可以就撫養問題另行起訴。

二、撫養權確定總的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如果說夫妻雙方在婚後出現了感情破裂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如果雙方生育了子女也是需要將子女的撫養權分割,在分割子女撫養權時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子女的意願來確定的,同時沒有獲得直接撫養權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