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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以前的撫養費可以追嗎?

子女撫養 閱讀(2.77W)

起訴以前的撫養費可以追嗎?

一、起訴以前的撫養費可以追嗎?

起訴以前的撫養費一般是可以追加的,對於不承擔撫養義務的一方拒不支付撫養費的,撫養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並主張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具體情況應當根據對方的經濟情況來確實支付標準。可以向司法機關起訴來追加撫養費。法院判決後,對方不履行,不支付撫養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話,違反了《刑法》中的拒不執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撫養費,具體金額應考慮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不應超過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二、撫養費官司怎麼打?

打撫養費官司應該知道以下關於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以及支付方式的內容,然後根據以下規定去收集證據主張撫養費: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當對撫養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認定,並在離婚協議中對撫養費的支付情況進行說明,雙方都應當履行各自的職責,對於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的,顯然是侵犯了對方的權益,可以主張要求按照法定的標準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