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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送孩子給別人撫養違法嗎

子女撫養 閱讀(7.65K)

一、父母送孩子給別人撫養違法嗎?

父母送孩子給別人撫養違法嗎

有可能違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撫養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責任。如果因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顧孩子,暫時的交給親戚幫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監護的責任沒有轉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給親戚撫養,這是法律不許可的,除非你們辦理過繼等手續。被過繼人也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能辦理過繼手續。

對於合法的“過戶”孩子給他人,我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第4條規定:“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也就是說,父母雙方都需同意,不得存在送養一方的當事人瞞著其家人,必須夫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過戶”。

二、如何爭取子女的撫養權?

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一般情況下,父母把孩子送給別人撫養的實際都是在孩子年齡還特別小的時候,由於小孩在這種情況下還不具備表達自己真實意思的民事能力,所以很多重大的事情直接就是由父母來單方面的做決定的,法律上雖不禁止父母把孩子送給別人撫養,但合法的收養手續還是要及時辦理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