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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的孩子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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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的孩子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現在收養孩子的情況很多,有些家庭因為不能生育而領養孩子,有些人生了孩子因為沒有各方面能力撫養而送人,有些情況是因為家庭孩子太多而送人撫養了。這時候孩子與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其實已經解除了,法律規定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孩子已被他人收養的,那麼孩子對生父母是沒有贍養義務的。

送人的孩子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孩子已被他人收養的,該孩子對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

沒有法定贍養義務。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養子女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養子女對親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1105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民政部頒佈的《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辦理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子女被他人收養後,雖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緣上的聯絡,但是,他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已經完全解除。父母對送他人收養的子女不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同樣,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義務。當然,如果被收養的子女自願贍養生父母的,法律並不禁止。

答案當然是沒有撫養的義務了,親生父母把孩子送人撫養了,那麼孩子和養父母之間建立了領養的關係,孩子從被領養那天開始離開父母就跟親生父母沒有關係了,雖然他們還有血緣關係,但是親生父母對孩子沒有做到撫養的義務,那麼孩子長大以後對親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責任。當然如果孩子念及親情血緣關係,想要贍養親生父母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