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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到多大 | 離婚後怎麼支付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 閱讀(8.05K)

離婚孩子撫養到多大 離婚後怎麼支付子女撫養費

對於未成年孩子,父母需要進行撫養,不然孩子可能就會無法健康的成長,甚至還有死亡的危險。但這也不是說父母撫養孩子就是一輩子的事情,畢竟孩子也有長大成人的時候。那通常父母離婚孩子撫養到多大就行了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孩子撫養到多大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在校的,給付至高中畢業。

2、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週歲;

二、離婚後怎麼支付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我國法律中有相應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只需要撫養孩子到18週歲成年為止,當然要是存在特殊情況的話,那此時在父母還有撫養能力的時候,即使孩紙已滿18週歲也是需要繼續撫養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