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離婚二審撫養權上訴狀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子女撫養 閱讀(1.87W)

離婚二審撫養權上訴狀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離婚二審撫養權上訴狀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首部

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1、標題“民事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後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註。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於 ×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 ”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

1、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後說明上訴的理由。 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瞭然。上訴的理由關係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

2、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然後,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最後,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

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並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

(四)附項

寫明下列事項:

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其實,民事上訴狀跟民事訴訟狀的基本格式,寫作寫法等這些沒有什麼大的差別的,只不過在上訴狀中要強調一審對孩子撫養權的判決存在爭議的具體原因。想要通過上訴改變孩子的撫養權,也不是一件特別容易的事情,因為,不是通過上訴就能輕易推翻一審的判決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