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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需要監護人證明 | 哪裡開?

子女撫養 閱讀(2.58W)

哪裡需要監護人證明,哪裡開?

一、哪裡需要監護人證明,哪裡開?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

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

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影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如下:

(一)父母為未成年人的當然法定監護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證明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開具

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據此,該監護證明到居委會或民政部門開具就可以了。

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就行了吧,具體可以諮詢一下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

綜上所述,監護人證明是作為被監護人與監護人之間關係的證明的,如果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需要兩者之間關係的證明 ,則可以用上監護人證明書了。該證明書可以去公安部門辦理,需帶上以上代理進行辦理。對於父母則是監護人的預設監護人不需要特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