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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要離婚孩子歸誰

子女撫養 閱讀(1.51W)

軍人要離婚孩子歸誰

如果是身為一名軍人想要離婚的話,那麼關於孩子歸誰的問題,在法律上有沒有專門針對軍人提出的要求呢?離婚以後雙方的子女到底應該歸誰撫養呢?

其實不管你是作為一名軍人,還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人民法院在判定孩子歸哪一方撫養時,參照的依據其實都是一樣的。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所以軍人離婚孩子該歸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覺得孩子跟誰,以後能夠更好的健康成長,誰更有優厚的條件來撫養孩子,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做出合理的安排。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商的方法做出很好的安排,那就只能通過人民法院審判解決了。

下面是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的一些具體的參考意見:

第一:如果孩子還不到兩週歲,考慮到孩子還太小,還需要母乳等原因,離婚後最好是讓跟著女方。如果有特殊的情況沒法和母親一起生活的,譬如,孩子得了特殊的病,女方不願意撫養等可以歸男方來撫養。

第二、如果雙方當事人都認為,雖然孩子尚未滿兩週歲,但是男方這邊有專人看管,而且跟上男方對孩子以後的成長也沒有什麼壞處的話,雙方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孩子可以歸男方來帶。

第三、如果孩子過了兩週歲但是還不滿十八週歲。雙方當事人都想要孩子的話,該怎麼辦呢?如果一方以後再也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孩子了,可以優先考慮判給該方;如果孩子經常跟男方或者女方一起生活,而且也已養成了習慣,換成跟另一方的話對孩子就會產生不好的後果,那孩子可以歸習慣一起生活的一方;雙方當事人如果有一方除了現在爭奪的這個子女外還有別的孩子,而另一方沒有的話,孩子可以歸沒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撫養;雙方當事人自己本身患有嚴重的疾病,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而跟著另一方可以更好的成長,那孩子就歸有利於成長的一方。

第四、雙方當事人的自身條件差不多,對於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雙方都可以,也能讓孩子能夠健康成長,兩人都想著孩子能跟自己一起生活。但是孩子之前一直是跟著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的,這種情況下孩子到底該歸誰呢?如果父母的父母也願意有條件能夠很好的撫養照看自己的孫子孫女或者外孫外孫女,那麼可以作為由父親來帶還是歸母親來帶的參考條件。

第五、如果孩子已經滿了八週歲了,也已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心願,雙方當事人都想讓孩子跟隨自己,無法協商產生糾紛,這時候就要問問孩子的意思了,尊重孩子的想法和意見。

第六、在不傷害孩子,本著對孩子有利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商量著男方帶一段時間然後交給女方來帶,兩人輪著撫養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