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離婚成年子女撫養權如何分配?

子女撫養 閱讀(4.58K)

一、離婚成年子女撫養權如何分配?

離婚成年子女撫養權如何分配?

健康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撫養的問題,父母離婚時不會涉及撫養問題。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也就是不僅有撫養的義務,而且有教育的義務,統稱為撫育義務或換個角度稱之為撫育權。同時,該法律條款又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也就是享有受撫養權的既包括未成年子女,也包括雖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中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即“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二、離婚後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三、撫養的注意事項

1、子女的撫養費包括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撫養費具體數額的確定:(最高院關於法院審理離婚案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撫育費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給付方式:

1、一次性給付;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

4、關於撫養費的變更條款: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權一般只會針對於未成年人,而對於沒有任何問題的成年人是不存在這個事情的,父母在離婚的時候只要協商好雙方的財產和債務問題就可以進行辦理離婚的手續,所以,離婚是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