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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犯法孩子的撫養權會自動變更嗎?

子女撫養 閱讀(1.99W)

一、前夫犯法孩子的撫養權會自動變更嗎

前夫犯法孩子的撫養權會自動變更嗎?

前夫犯法孩子的撫養權不會自動變更。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對於撫養權的變更您需要到法院另行起訴,由法院審理判決變更撫養權關係,而不能自動取得。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如前夫因觸犯刑法失去人身自由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或者前夫的犯法行為會給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的,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屬於正當理由,法院一般會予以支援。

二、孩子撫養權和監護權區別

要區分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有孩子監護權並不代表有孩子撫養權,有孩子撫養權一定有孩子監護權。

夫妻離異之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為,父母對子女的親權、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

但現實情況往往是,父母離異之後爭奪的是子女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因為,監護權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都擁有法定監護權。

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是自然權利,屬於親權的一部分,與由誰撫養沒有法律邏輯關係。也就是說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仍然對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

實際撫養子女的一方委託自己的父母對子女進行撫養和代行監護,如果有利於子女的教育和發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撫養子女過程中,沒有撫養權的一方發現撫養條件發生了不利於子女的教育和個性發展的因素,這時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訴訟。同時,撫養權糾紛不影響父母親權監護權和探視權等的存在和實施。

撫養權變更之訴在民事訴訟法中沒有關於管轄的規定,一般實踐中直接適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中,突然出現了這樣的規定:10、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五條: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