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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離婚孩子可以分戶嗎

子女撫養 閱讀(1.75W)

一、離婚孩子可以分戶嗎

2021年離婚孩子可以分戶嗎

可以的,相關政策如下: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立戶分戶和並戶

我國戶口登記的戶,是按戶內居住人員組成情況來劃分的,由一個家庭的成員共居一處,或雖非家庭成員,但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一般稱為家庭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共同居住集體宿舍的戶,稱集體戶。

立戶標準,總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日常工作中,一般按下列標準掌握:一個家庭的成員,居住生活在一起的立為一戶;一個家庭的成員分居數處,不在一起生活的,應分別立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的幹部和職工以同一單位共同住宿一處的立為一戶。

如果有的單位集體宿舍較多,分居幾個戶口管轄區的,可分別立戶或協商選定一處立戶;以船舶為家的公民,一家立為一戶。

分戶,主要是指家庭戶的分戶。一個家庭的子女結婚後,經濟獨立、生活分開並有居住條件的,應予分戶。居住單位內部、登記集體戶口的職工,因有家屬或另行分配住房的,應給予分戶。

因家庭和居住情況發生變化,原來的若干戶實際已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即可以並戶。如一個家庭願分居兩處,為了生活方便,與他人交換住房後,家庭成員又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就應當並戶。

戶口本,大家都有,而且特別重要,有些情況下,戶口本可以代替身份證,但是身份證不可以代替戶口本。戶口可以單獨立戶,一般成年人辦理戶口本立戶,只要帶著相關的資料到戶籍雖在地進行辦理就可以,不過去之前,做好電話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