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起訴要撫養費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子女撫養 閱讀(2.91W)

起訴要撫養費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夫妻雖然能夠在協議中成功離婚並不意味著就不會因為其他比如撫養費的問題開始了一輪新的訴訟,一般這種訴訟的開啟都是因為在協議中約定好的撫養費卻被對方拖延甚至是拒絕給付,但是想要訴訟得到結果就必須在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那麼,起訴要撫養費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一、起訴要撫養費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應該由被告現在的實際居住地法院管轄。原戶籍地法院無權管轄。戶籍所在地為住所。經常居地住時,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撫養費的數額確定(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確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請款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什麼情況下離婚能不給撫養費

(一)好商好量,達成一致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麼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願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撕破臉皮,告上法庭

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願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如果是夫妻已經離婚的情況下發生了撫養的給付糾紛就應當在被告現在居住的地方法院進行,這是為了讓原告能夠快速地得到有關證據後能夠要求法院儘快地執行最後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