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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外面有小孩算重婚罪

子女撫養 閱讀(3.09W)

結婚外面有小孩算重婚罪

一、結婚外面有小孩算重婚罪

出軌有孩子不足以認定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包括

1、在外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

2、已婚者又與他人結婚。

如果沒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又與他人結婚的,重婚是不好認定的。

要追究其刑事責任,應當蒐集有效的證據才行。

二、出軌如何蒐集證據?

出軌的證據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蒐集:

1、對方主動承認的書面材料、聊天記錄、錄音等

一旦婚外情被曝光,對方為了顏面、家庭、孩子等等,情急之下很可能願意寫“保證書”、“道歉書”等,承諾不在來往,這個時候一定要儲存好類似的書面證據。

當然通過微信等聊天記錄、自己偷錄的音訊資料等也可以達到相應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聊天記錄、錄音等必須是未經修改的。

2、親子鑑定

若兩人的婚外情已經持續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證據。當事人可以事先做一個親子鑑定,如果孩子不是親生,那就是“鐵證如山”了。但是同時需要注意,不要傷害到無辜的孩子。

3、警方筆錄

對方有嫖娼的記錄、住宿賓館的票據或者你發現對方與第三者同居後,立即撥打“110”報警,由公安介入,留下筆錄。切記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

4、單位的處罰

有些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5、雙方來往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

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可以注意蒐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

6、雙方來往的視聽資料

記錄了他們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親暱行為的照片,在自家安裝攝像裝置,拍攝到配偶與婚外異性舉止親暱的錄影等。

注意: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後拍攝下對方有外遇的證據照片。通過這樣方式取得的拍照攝像,很可能因為侵犯隱私權,被認為是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被採用。

7、鄰里、同事、朋友、親人證言

最好能證明出軌一方與其他人以“老婆、老公”相稱,或其動作、行為足以讓周圍鄰居信為是夫妻關係,又連續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時間以上,或者兩個人雖然對外不以夫妻相稱,但有持續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為。

根據以上情況我們可以看出,非法同居或者是出軌,並沒有構成犯罪,是道德上的問題,一般不進行刑事處罰,但是會治安處罰的。重婚罪是刑事案件,會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