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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子女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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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子女繼承法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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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庭子女共建財產如何分割

關於家庭子女共建財產的分割是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共有財產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一財產享有所有權。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一財產按照各自的份額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一財產不分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家庭共有財產屬於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同等地承擔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劃分共有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份額。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私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該處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