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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子女有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1.81W)

一、再婚家庭子女有繼承權嗎?

再婚家庭子女有繼承權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再婚家庭來帶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繼父母、繼子女關係的,並且形成扶養關係的,是具有繼承權的。除非是放棄繼承。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自願放棄無償取得被繼承人的合法遺產的權利。這種行為是出自繼承人自身內心意思的真實表示;喪失繼承權,是繼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行為之一,經人民法院認定並作出判決而被剝奪其繼承權,這種被剝奪是依法強制執行的,不以被剝奪人的意志為轉移。

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後,遺產處理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而喪失繼承權則可以發生後繼承開始之後,也可以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的形式。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民法典》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民法典》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是物件導向軟體技術當中的一個概念,與多型、封裝共為物件導向的三個基本特徵。繼承可以使得子類具有父類的屬性和方法或者重新定義、追加屬性和方法等。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現實生活中,京城能夠看到再婚的家庭,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如果跟繼父母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形成了撫養關係的話,那麼在我國法律中也是享有一定的繼承權利的,但是同時也是需要承擔起一定的義務的,兩者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