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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裡立遺囑有法律效力?

遺產繼承 閱讀(1.29W)

一、去哪裡立遺囑有法律效力?

去哪裡立遺囑有法律效力?

1、在家、公證處以及其他一切合法的場所立遺囑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即法律規範對於訂立遺囑的地點並沒有限制性的規定,遺囑在訂立時只是生效原則上是不需要什麼特別手續的,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發生糾紛,還是建議去公證處做遺囑公證。

2、遺囑有效的條件如下:

1、立遺囑人必須有行為能力;立遺囑人必須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多份遺囑內容相牴觸時,以最後遺囑為準。

二、有效的遺是怎樣的?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偽造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內容無效。

2、遺囑在場的見證人要符合法律規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人做了見證人,該遺囑無效。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人員有: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一般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

3、沒有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必要的遺產份額的遺囑,該部分無效;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該部分無效。

4、沒有公證遺囑,但是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5、遺囑是可以撤銷與變更的。需要注意的是,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不得撤銷和變更公證遺囑,只能以新的公證遺囑撤銷與變更原有的公證遺囑。律師見證遺囑效力同樣不能高於公證遺囑。

6、立遺囑人在遺囑遺贈中所附加義務應當履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的,受益人或者其他繼承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

任何有個人財產的主體,都是可以訂立遺囑來處分自己的財產的,由於法律並沒有限制必須在什麼地方訂立遺囑,故此民事主體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遺囑訂立的地點就可以。但若是想要採取公證的方式訂立遺囑的,那麼一般都是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