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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可訂立什麼遺囑

遺產繼承 閱讀(2.8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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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可訂立什麼遺囑

有的公民可能想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在自己去世之後,讓繼承人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但此時就會比較頭疼了,因為不清楚法律中規定的遺囑繼承可訂立什麼形式的遺囑。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遺囑繼承可訂立什麼遺囑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

遺囑的形式有五種,分別是:

1、公證遺囑。即經過公證機關證明過的遺囑。

2、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最為常見。

3、代書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4、錄音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錄音做成的遺囑。

5、口頭遺囑。是指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在這五種遺囑形式中,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並非只要是遺囑人作出的任何遺囑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訂立代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代書遺囑是指非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的遺囑,而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的遺囑。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應當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或者不願意自己書寫的,可以委託他人代寫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17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有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繼承法》第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三、遺囑有效遺產怎樣分配

遺囑繼承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效力高於法定繼承,低於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

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於遺囑人死亡。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資格。喪失或放棄繼承權的遺囑,繼承人即不再具有繼承資格,不能再適用遺囑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

就遺囑繼承來看,我國規定了五種具體可以採用的方式,包括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以及錄音遺囑。至於公民通過遺囑繼承可訂立什麼形式的遺囑,則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作出選擇,對此,法律中是沒有作出過多幹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