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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繼承要注意哪些 | 如何辦理股權繼承?

遺產繼承 閱讀(1.57W)

股權繼承要注意哪些,如何辦理股權繼承?


遺產繼承的範圍包括了現金、存款以及不動產等等,而這其中還有可能對公司股權進行繼承。那麼大家知道在繼承公司股權的時候當事人要注意哪些方面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股權繼承要注意哪些

1、股權繼承應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記載公司組織規範及其行動準則的書面檔案。公司章程可以委託其中一個股東製作,但最後必須經其他股東或發起人同意並在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而且公司法對公司章程的修改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即在不損害股東利益、不損害債權人利益、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則下,先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議,再將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議通知其他股東,並召開股東(大)會,然後經過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才生效。

2、尊重股東去世之前與其他股東對公司股權繼承的約定。

對這種約定,應該給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沒有明顯的違法現象存在,就應認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給出了某種解決方式,也應允許公司的股東通過事前的約定加以排除。這樣,就可以很好避免將來發生糾紛,影響公司的穩定經營,也更有利於公司健康發展和各股東的利益。

3、尊重繼承人與公司原股東的意思表示。

股東之間事先沒有約定,但去世股東的繼承人與其他股東就股權繼承達成協議,對該協議,由於系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應該按該協議履行,但應以不違反公司法強制性規定為限。

4、參照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繼承股權。

當股東之間事先沒有約定,事後也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於各繼承人原來並不是公司股東,雖然按公司法的規定他們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徵,各繼承人要想取得股東資格成為公司股東,應由他們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內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會,由尚健在的股東表決,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他們入股的,他們才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二、如何辦理股權繼承

1、如果公司股東只有兩個,其中一名股東死亡,則由於股東人數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條關於公司股東人數必須兩個以上的規定,公司應申請解散、進行清算,剩餘資產由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死亡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比例進行繼承。

2、如果公司股東為兩個以上,則應參照《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按以下程式繼承股權:

(1)公司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表決方式和表決權的規定,對是否同意繼承人受讓死亡股東的股權作出決議。如果有股東不同意轉讓,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所得轉讓費作為死亡股東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其不購買該項轉讓的出資,則視其同意轉讓。

(2)由公司將繼承人(股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入公司股東名冊。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的繼承程式完成。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權繼承過程中需要當事人注意的一些事項,同時還為大家提供了辦理股權繼承的一些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各位順利的完成公司股權的繼承。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