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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典的規定 | 對遺產管理人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6.09K)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對遺產管理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等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對遺產管理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