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生前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遺產繼承 閱讀(3.3W)

一、生前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生前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二、遺囑公證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費150-200元。

(二)保管遺產,由雙方協商收費。

(三)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200-300元。

(四)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公證遺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宣告書公證。

四、自書遺囑必須公證嗎?

自書遺囑不需要公證,公證遺囑才需要公證機關辦理。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對遺囑的公證一般都是沒有去世之前,因為遺囑是否要進行公證本來就是由立遺囑人自己做決定的。假如立遺囑人自己行動不便的話,也可以和公證機構聯絡,讓公證機構的工作人員到自己現在居住的地點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