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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證遺囑為啥無效?

遺產繼承 閱讀(2.75W)

一、律師見證遺囑為啥無效?

律師見證遺囑為啥無效?

律師見證遺囑無效的原因:

1、見證遺囑的委託人不適格

許多見證遺囑業務並非立遺囑人聘請,而是由立遺囑人的子女等繼承人出資聘請。雖然法律工作者或律師事務所與遺產不存在利害關係,但實際委託人作為繼承人之一或繼承人的親屬,出資聘請法律工作者或律師事務所進行遺囑見證,遺囑有可能因該見證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無法保證其見證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2、法律工作者執業水平參差不齊

公證遺囑不同,法律工作者或律師事務所見證遺囑在法律上存在空白,也沒有具體的操作規範。在法律效力上,這種見證其實與普通人的見證也沒有任何區別。老百姓找到法律工作者或律師事務所希望做遺囑見證,一定是希望能借助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專業法律知識,立一個符合法律規範的、有效的遺囑。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應當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一些案件中,當事人找街道法律服務所等機構進行遺囑見證,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欠缺認真負責的職業精神,所做筆錄筆誤不少,甚至連立遺囑人的年齡、遺產位置都弄錯。

3、遺囑常因未完全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引發爭議

遺囑作為一種嚴肅的財產處分行為,正因為立遺囑人死亡後關於遺囑是否反映立遺囑人真實意思等事實的查明極為困難,法律對其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均做了嚴格規定。調研發現許多法律工作者參與的見證遺囑中,對於法律明文規定的形式要件,並未完全符合,引發當事人對於遺囑效力的爭議。如法律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而有些見證遺囑中,兩位參與其中的法律工作者均在遺囑中被列為代書人,沒有人以見證人身份簽名;又如某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為被繼承人代書了遺囑,該所另外一位律師出具了一份律師見證書,並未在遺囑上簽字,而是將見證書與代書遺囑一起加蓋律師事務所騎縫公章。上述行為均未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引發遺囑是否有效的爭議。

二、律師見證遺囑程式

(一)已經有遺囑的:

1、與委託人簽訂協議、與立遺囑人簽訂協議並留下委託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覆印件;

2、審查委託人提交的遺囑;

3、為委託人作調查筆錄;

4、去見立遺囑人併為其作筆錄(內容為了解立遺囑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等);

5、為代書人、見證人做筆錄;

6、回到單位做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託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

(二)沒有遺囑,需要委託後去見證立遺囑過程的:

1、與委託人簽訂協議;

2、與立遺囑人簽訂協議並留下委託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覆印件;

3、審查代書人、見證人(鄰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身份;

4、為立遺囑人做筆錄;

5、回律師事務所作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託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

在訂立遺囑之前,是可以請有資格的律師擔任見證人的,該見證人必須要保證與遺產分割沒有利益關係,否則見證無效。見證律師由於經驗不足等原因,導致遺囑之中處分了他人財產這種情形也是時有發生的,故此不能簡單的認為律師見證過的遺囑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