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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過的遺囑可以變更嗎

遺產繼承 閱讀(2.02W)

公證過的遺囑可以變更嗎

公證了的遺囑可以修改嗎?通過重新發布公證遺囑可以改變遺囑。

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以下簡稱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公證人不得因書寫、背書、記載或者口頭遺囑而撤銷、變更。”變更、撤銷公證遺囑的最適當方式是採取公證方式。論遺囑、立遺囑人立新遺囑,表明原遺囑變更或者無效。應當指出的是,單方法律行為具有較強的世俗性,單方法律行為生效後,對行為人具有較強的約束力。遺囑變更時,多份遺囑有效,但最有效的遺囑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規則選擇。遺囑被撤銷的,自撤銷意向宣告生效之日起,被撤銷的遺囑即喪失法律效力。立遺囑人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

2、我國繼承法第20條規定:“立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遺囑。”如有多份遺囑,如遺囑內容有衝突,則以最後遺囑為準。經公證的,不得以自編、代理、錄音等方式撤銷或者變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承法”實施情況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立遺囑人應當以不同形式訂立若干相互衝突的遺囑,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公證遺囑為準。可見,雖然公證遺囑是最有效的,但立遺囑人也可以修改或撤銷,但應符合法律規定。

遺囑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遺囑人的申請證明遺囑的真實合法行為。在維護公證公信力的基礎上,法律規定公證遺囑不得被其他遺囑撤銷或變更。如果您想變更,撤銷公證遺囑,必須經公證處公證。

雖然公證的遺囑可以修改,但修改起來會非常麻煩。如果您不確定是否要修改遺囑的內容,我建議您不要輕率地去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