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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的順序

遺產繼承 閱讀(2.47W)

遺產繼承分為四種情況,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一般情況,還有兩種情況是轉繼承和代位繼承。在此介紹一下一般情況,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做出處分的法律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說被繼承人想把財產留給誰就留給誰。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留有遺囑,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分配遺產。
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得繼承。此處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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