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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可以繼承土地嗎

遺產繼承 閱讀(1.4W)

一、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可以繼承土地嗎?

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可以繼承土地嗎

農村的土地不可以被繼承,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是不能繼承的。與女兒是否出嫁沒有關係。

責任田是集體分給農戶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責任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哪些是可以被繼承的遺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三、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這些土地,在女兒嫁出去以後土地也不會減少,原來承包了幾畝還是幾畝,所以,對承包的土地不能按照遺產的性質來看待,除了土地以外,屬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就算女兒嫁出去了也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