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範圍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2.08W)

遺產繼承範圍是什麼?

熱門城市:呼和浩特律師  東洲區律師  海口律師  愛民區律師  恆山區律師  棗莊律師  順城區律師  香河縣律師  松原律師

人死了之後,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財產就會變為遺產,然後由其繼承人來繼承。但是實踐中並不是所有死者的財產都是可以繼承的,法律中對遺產繼承範圍作出了規定。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遺產繼承範圍是什麼嗎。

一、遺產繼承範圍是什麼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遺產範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遺產具有時間上的法定性和財產專屬性。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繼承人可以繼承的遺產範圍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從事體力、腦力勞動所得收入,股票、紅利、接受的嘉獎等;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閒置房、營業用房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包括古董、字畫、圖書、收藏品等;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包括土地、農具、建材、農作物、礦藏等;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典權,債權等。

二、不能作為遺產的財產有哪些

根據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下列財產不能作為遺產:

1、具有人身屬於的具體人格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2、對國家所有資源或集體所有資源的使用權。

3、有關單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給其家屬的撫卹金、生活補助費等。

4、被繼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財產。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險金。

三、沒有遺囑時繼承的順序

我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兩個順序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實現是不不同的。被繼承人死亡,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才能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因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有著更親近的血緣關係和更為密切的權利義務關係,所以,他們的繼承權將依法首先得到保護。

應當指出的是,兩個順序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儘管不同,但在相同的順序中,繼承人的繼承權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緣、性別差異而有所不同。比如,兒子與女兒享有的繼承權是相同的,親生子女與養子女的繼承權是相同的,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也是相同的。

在閱讀了上文的文章後,大家此時已經清楚我國規定的遺產繼承範圍是怎樣的吧。究竟哪些財產可以繼承,而哪些財產就不能作為遺產,上文中都作出了詳細的介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