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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後可以遺贈財產?

遺產繼承 閱讀(2.28W)

一、放棄繼承權後可以遺贈財產?

放棄繼承權後可以遺贈財產?

放棄繼承權後不可以遺贈財產,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已經不再享有繼承權的,是不能再繼承遺產的。

作出放棄繼承遺產的宣告是不能任意撤銷的,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所以如繼承人在放棄繼承後反悔,首先可以於其他繼承人協商,如其他繼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銷放棄繼承宣告,則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額繼承。如不能協商一致則需經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理由決定是否同意其撤銷放棄繼承宣告。

此外,如果放棄繼承是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的公證能不能撤銷?依據《公證法》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沒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沒有能否撤銷的問題。

二、繼承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繼承方式】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和遺贈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在當代的社會,繼承權是屬於當事人所擁有的一項法定的權利,既然是權利,那麼就可以放棄,在放棄繼承權之後,就不再擁有對於財產的繼承權利,也不能夠對於被繼承人的財產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