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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證安置房自書遺囑有效嗎?

遺產繼承 閱讀(3.32W)

未公證安置房自書遺囑有效嗎?

一、未公證的安置房自書遺囑有效嗎?

遺囑,如果是自書遺囑,只要立遺囑人簽字就行,並且真實意思表示清楚,無需公證。房產遺囑不公證有效。但是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高。準備好權利證明、遺囑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的購房協議和發票到公證處諮詢,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到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精神狀況的證明。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新增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

二、遺囑是怎樣執行的?

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所構成,它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設立遺囑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即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設立效力。遺囑人一旦死亡,他所設立的遺囑即具有執行效力,由繼承人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囑託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執行遺囑;如果沒有此項囑託,則全體繼承人以平等地位參與遺囑的執行。為了保障未成年的繼承人和不在繼承開始地點的繼承人的利益,遺囑人可以囑託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個人或者組織充當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通常是遺囑人所信賴的、能體現遺囑人意願的無利害關係人,他在執行囑託任務時,繼承人無權對遺產進行處分。

綜上所述,有些老人因為房屋拆遷分到安置房,拿到產權證後,其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立遺囑,如果是自書遺囑,自己寫下遺囑全文、簽字署上日期,這種遺囑生效並不用公證。當然,為了保障遺囑的效力,老人可以去公證處辦手續,帶上身份證房產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