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房屋繼承公證材料有哪些

遺產繼承 閱讀(2.94W)

房屋繼承公證材料有哪些

如今針對房屋的流轉不僅僅是買賣了,還會包括贈與、繼承等等。而很多時候都需要辦理房屋的公證,不同原因的房屋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就有可能不同。那麼房屋繼承公證材料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繼承公證材料有哪些

先聯絡房產所在地公證處進行預約,所有的繼承人均需到場,如果是國外或者外地的繼承人無法到場的,公證委託當地親友代為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二、房產繼承訴訟需提供的材料

房產一般通過繼承公證和繼承訴訟取得繼承公證書、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繼承人之間對於房產過戶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如果無法對於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在房屋繼承過程中進行公證的,是為了保障繼承人的利益,同時也可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具體需要的房屋繼承公證材料,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