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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 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 閱讀(6.07K)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同居 遺產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雙方同居8年遺產繼承具體怎麼規定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關於同居8年遺產繼承,只能主張分割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但無權繼承死者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