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繼承人代寫遺囑有效嗎?
法定繼承人代寫的遺囑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法定繼承人有哪些?
(一)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三)子女來
子女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源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四)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代寫遺囑也是比較常見的立遺囑的方法,但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代替自己寫遺囑的,讓法定繼承人和低於18週歲的未成年人去代寫遺囑,這樣的遺囑沒有任何的作用。如果真的是讓法定繼承人寫的遺囑,因為遺囑是無效的,所以只能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