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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認定遺囑是無效的

遺產繼承 閱讀(2.08W)

導致遺囑無效的情形有:
1、未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或胎兒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分配了其他人的財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處分的也是個人財產,如果遺囑分配了他人財產的,該部分無效。
3、遺囑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受脅迫、欺騙。遺囑應當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4、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不詳。遺囑應當表示具體明確,對意思表示不明確的,司法實踐中往往會不認可遺囑效力。
5、留多份遺囑或已有公證遺囑後又訂立其他型別遺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什麼情況下認定遺囑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