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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程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1.96W)

遺產繼承的程式如下:
一、房產繼承
1、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申請免稅;
3、到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戶。
二、存款繼承:
1、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儲蓄機構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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