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代位繼承法律的規定有哪些?

遺產繼承 閱讀(5.26K)

代位繼承法律的規定有哪些?


生活中,生老病死帶來的後續問題,不僅是處理喪事,還有遺產的分配與繼承。遺產繼承通常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有一種情況,是其子女先去世,被繼承人的遺產需要代位繼承給已去世的繼承人子女。代位繼承法律的規定有哪些呢?

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只有一個,即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的子女代替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參加繼承活動,稱為代位繼承。這是一種法定的繼承方式,《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一、代位繼承的法定條件

1.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中,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

2.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3.只有被繼承人的子女能作為被代位繼承人。其他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無權成為被代位的繼承人;

4.代位繼承人為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親屬,擬製血親也可代位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六條“被繼承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5.《繼承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或母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因此,他們無權要求與被代位人處於同一順序的其他法定繼承人平分遺產,即有兩個或以上的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頭參與平分繼承遣產。

二、代位繼承的處理

1.被代位人須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這進一步解釋說明了“晚輩直系血親”的範圍;

3.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規定的“血親”是既包括自然血親,同時也包括擬製血親,即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均可作為代位繼承人;

4.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是本應由被代位人所繼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喪失了繼承權,那麼相應的代位繼承人也不能繼承財產;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不得執行,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6.在代位繼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繼承,即丈夫為被代位人時,妻不代夫,妻子為被代位人時,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

7.發生代位繼承時,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繼承地位與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共同繼承,代位繼承人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順序沒有其他繼承人,那麼代位繼承將作為唯一的繼承人,取得全部遺產。

可見,只有法定繼承情況下才會引發代位繼承,不僅親生子女可代位繼承只要是形成撫養關係,繼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其重要條件是被代位繼承的人要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那麼他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代位繼承遺產,並且不受輩分關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