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自書遺囑需要遺囑執行人簽字嗎?

遺產繼承 閱讀(1.21W)

自書遺囑需要遺囑執行人簽字嗎?

一、自書遺囑需要遺囑執行人簽字嗎

不需要的,因為自書遺囑不一定要有遺囑執行人,在份數上沒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遺產繼承人保管。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這是對自書遺囑的概括性規定,具體地講,訂立遺囑應注意: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

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即完全真實的表達本人的意思,又不易為他人偽造、篡改。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應由遺囑人親筆簽名,以示遺囑為何人所立,內容為書寫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遺囑有效的決定性條件;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無效。

(3)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遺囑上寫明日期,不僅在發生糾紛時有助於辨明真偽,且能辨明遺囑人書寫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當有幾個內容相矛盾的遺囑時,還有助於判明哪個遺囑是最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並儘量使用公曆。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塗改、增刪、訂正。

如須塗改、增刪、訂正,應在改動處註明改動的字數、改動的時間並另行簽名。如屬實質性修改,應在遺囑內容之後專段說明修改b處。

遺囑書寫完畢之後,一般應由立遺囑人自己儲存,或交專門的遺囑執行人儲存,而一般不應交遺囑繼承人儲存,以免對其真實性引起疑問。

二、自書遺囑需要注意哪些

1、自書遺囑請使用藍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鋼筆或者簽字筆,不要使用圓珠筆。如果自書遺囑本身發生爭議的時候,圓珠筆寫的字很難進行筆跡鑑定。

2、被繼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時候,請優先選擇公證遺囑。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會被認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影響自書遺囑的效力。

3、手寫遺囑的內容必須全部手寫,不能使用電腦打字,之後簽字的方式,否則可能會被法院認為不符合手寫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

4、 做手寫遺囑的時候建議找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人需要在公證遺囑上簽字。如果繼承過程中,有繼承人對於手寫遺囑的真實性發生爭議,就需要進行筆跡鑑定。而筆跡鑑定本身能否進行取決於許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鑑定檢材。如果有見證人的話,就可以更加方便的解決這些問題。

自書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主觀真實意願,如果是在他人脅迫的情況下做出的,遺囑人在事後可以將其撤銷或者是進行修改,如果是自書遺囑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在經過修改事後,已經公證的遺囑就不會再發生效力,應當以最後一份遺囑為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