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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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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沒有,口頭遺囑是必須要有見證人的,如果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口頭遺囑十分常見也最容易發生糾紛。為了減少口頭遺囑的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五款規定了“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法律規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如果處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遺囑人經搶救而恢復了採用其他立遺囑的能力的,那麼該口頭遺囑即視為無效,應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遺囑。

(三)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有利害關係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係的人。

二、遺產的範圍包括什麼

我國民法典規定遺產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合法財產;

口頭遺囑的這種狀況本身就已經非常的特殊了,一般就是當事人遇到了意外事故,在沒有來得及立遺囑的情況下才能以口頭交代的這種方法訂立遺囑的。如果當時連見證人都沒有,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後,誰也沒辦法分辨當事人當時到底是怎麼分配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