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逝者的養老保險金是不是遺產

遺產繼承 閱讀(1.59W)

一、逝者的養老保險金是不是遺產?

逝者的養老保險金是不是遺產

死者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餘額和撫卹金是屬於遺產的,由其親屬按照遺囑來進行分配,如未立遺囑,則要按照繼承順位來進行分配,即同順位平均分配。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投保人去世後養老保險金怎麼提取?

死亡後養老金領取只能由繼承人到社保局領取個人繳費部分。

死亡後養老金領取程式及材料: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三、遺囑房產怎麼分割?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答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關於養老保險大家應該是非常熟悉的,本身每個月自己的工資當中,有一部分就要扣除出來繳納養老保險,所以養老保險賬戶當中的餘額有一部分本來就是個人資產,但是從投保人去世後,養老保險機構就沒有義務再發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