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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3.24W)
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繼承權是指繼承人所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它體現為繼承人的繼承地位。它包括:
(一)繼承開始前,即被繼承人死亡前繼承人的繼承地位。它屬於一種繼承期待權。
(二)繼承開始後即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的地位。其在理論上稱為繼承既得權,是一種現實的權利。
繼父母與接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事實上形成了撫養關係,即產生類似於擬製血親關係的情況。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即繼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力。
根據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規定,遺產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所說的子女,包括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繼父母繼承繼子女遺產的,也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