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涉外遺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3.09W)

涉外遺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現實生活中,會出現中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外的遺產,或繼承在國內的外國人遺產的情況,又或者是外國人繼承在中國境內的遺產,或繼承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的遺產情況。那麼,出現上述情況時,有關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3條的規定:“涉外繼承,遺產為動產的,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適用被繼承人生前最後住所地國家的法律”。

兩種情況中,法律規定的原理是一致的,即遺產中的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條約、協定有不同規定的,則按照條約、協定的內容例外處理。這個也是我國法律對於國際私法領域中存在的“衝突法”情形之法律適用原則。

或許有當事人會問,那麼在香港或澳門的遺產,法律的適用原則是怎樣的呢?曹律師認為,雖然香港和澳門也屬於我國的領土,但因為是特別行政區,司法領域獨立。所以產生上述情況時,作為遺產的動產或不動產存在於其領域內,則相應會適用香港或澳門的法律,而不適用國內的《繼承法》。

以上內容與廣大當事人予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