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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公正的費用

遺產繼承 閱讀(1.82W)
繼承遺產公正的費用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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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需要繳納費用嗎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作為繼承權的客體,它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所有財產和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目前我國沒有規矩繳納遺產稅,但是繼承不動產,需要按照標準繳納契稅。房產繼承需要進行公證,是要收公證費的,按繼承面積的2%收取。

辦理繼承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