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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立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怎麼辦

遺產繼承 閱讀(6.75K)

一、沒立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怎麼辦

沒立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怎麼辦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應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程式繼承遺產。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民法典》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

並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遺產什麼時候開始分割

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即是繼承的開始時間;但繼承人在什麼時間內分割遺產,民法典並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認為繼承開始後,依據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應由所有繼承人經協商取得一致並確定分割遺產的時間。

如果共同繼承人對於遺產分割的時間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請求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等)予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共同繼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繼承開始後,都有隨時請求分割遺產的權利,並在請求不被接受或者認為遺產分割顯失公允時,有權要求基層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遺產的分割時間,或者徑直做出分割遺產的判決。

當然,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條件和期限的,繼承人的遺產分割權也是如此。有關遺產的分割時間,我國民法典要求繼承人應遵守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另外,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均未表示放棄繼承,且未進行遺產分割,則各繼承人對遺產處於共同共有狀態,即使經過了20年,這種共同共有狀態也不會改變。所以,雖然此時不能提起遺產分割之訴,但繼承人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析產之訴。

遺囑遺產一般情況下是同一繼承人進行平均分配的,也就說所有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一樣的;不過也可以繼承人之間進行商議繼承份額;沒有出世的胎兒也有繼承權的,所以也要保留胎兒的那一份遺產,在胎兒出生之後就可以辦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