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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分手對方承諾給分手費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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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分手對方承諾給分手費有效嗎?

男女倆人之間正常戀愛其中一方移情別戀,對方認為是欺騙感情,男女雙方發生戀愛分手,若不能和平分手的話,可能是要求給分手費。這是因男女之間分手並沒有規定應該支付費用,所以一方承諾要給分手費的話會考慮到該分手費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實際上,男女倆人之間的戀愛分手時雙方所約定或者一方所承諾支付分手費的這種情況是屬於訂立民事合同的情形,只要是在雙方約定沒有違反法律的條例規定是具備相對應的法律效力的。

具體的來講,戀愛分手對方承諾支付分手費是從主觀和客觀兩個層面進行判斷是不是合法的:

1.主觀層面的判斷

若是戀愛分手給對方承諾支付分手費,應該在支付分手費的這一方發自內心的自願情況下,而不是因為被對方的威脅以及恐嚇支付該費用。

舉例來說,若是因為對方的威脅承諾方的恐懼而承諾對方支付分手費,那這樣的情況就算是違背了發自內心的意願。

2.客觀層面的判斷

若是戀愛分手給對方承諾支付分手費,只是因為當時氛圍之下做出的承諾,客觀上並不是被對方的威脅以及恐嚇支付該費用。

舉例來說,一方提出分手的時候,另一方將以生命等威脅這些受外在因素的影響支付分手費,會導致影響到分手費的承諾。

最後來講,若是戀愛分手給對方承諾支付分手費,應該處於雙方的真實想法的情況下,而不是因為被對方的威脅以及恐嚇。因此是有著法律效力並且承諾放需要去履行。但是沒有法定條件其約定該分手費以及損害到利益的,這是有必要起訴及時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