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同居>

夫妻一方構成婚外情重婚罪嗎?

同居 閱讀(2.13W)

夫妻一方構成婚外情重婚罪嗎?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重婚罪嗎?

婚外情和重婚罪本質上有很大區別,就拿法律上來說,婚外情目前是道德問題,重婚罪就是犯罪行為,是否構成重婚要看證據。

認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與第三人結婚

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認定,因為婚姻一方進行了兩次結婚登記,屬於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分居兩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關係之前不可以再次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否則構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這是針對婚姻中出現的第三方的一種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選擇與之進行結婚,那麼也會被認定為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

3、有配偶者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

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重婚罪應當依據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那麼是可以認定為重婚罪的。

二、構成重婚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基於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才是目的。為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定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

綜上所述,婚外情是現在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婚外情是否構成重婚要看具體行為表現,普通出軌和找小三的行為不算重婚,對婚外情一方只能給予道德譴責。認定重婚要看其是否和她人又辦理結婚登記,或者長期生活對外夫妻名義自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