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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財產是不是屬於共同財產

同居 閱讀(2.7W)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一方同居之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因該個人財產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紅利等),一般仍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對待;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同居期間的財產是不是屬於共同財產